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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梁超 预审:奚泰来 终审:奚泰来  发布时间:2022-03-24  点击量:

各高等学校:

为提高各级各类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等,此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专门检查验收,另文通知;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和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等,由省教育厅组织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创新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各高校自查和省教育厅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高校自查

各高校要制定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验收。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上评审方式。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本次继续开展阶段检查,符合结题条件的由高校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行结题验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高校统一检查验收后,在“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块进行总结。

2.省级检查

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依托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部分集体项目进行省级结题验收。

3.成果宣传

省级教育教学研究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和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由各高校自行发布。各高校要于 331日前,遴选推荐3-5个先进典型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经分类整理后,在高教处官网集中展示,接受社会监督,宣传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四、材料报送

1.各高校应报送的检查验收材料包括:1)学校公文;(2)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3)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汇总表(由系统导出);(4)各类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5)已结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公开展示成果;(6)项目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验收材料模板见附件。

2.本次材料报送实行无纸化。2022 225 12:003 311800,各高校要将项目检查验收材料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学校公文和项目汇总表盖章扫描后上传系统,纸质版材料无需报送。

   3.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和服务社会方面主要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主要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主要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方面主要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主要成效。

五、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允许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须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具体理由和项目后期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2015年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2015年后立项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将增加申报基数,对建设成效较差的高校,将调减申报基数。

4.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高校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六、联系方式

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联系人:周洁、张广斌;联系电话:0551-638280770551-63828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任雯君、陈涛;联系电话:0551-62815925



   

                                 安徽省教育厅

          2022 225

信息来源:http://jyt.ah.gov.cn/tsdw/gdjyc/tzgg/40520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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